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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大居民朋友:
当前,国内疫情形势依然严峻复杂,地区之间交叉输入影响明显,疫情传播风险持续加大,我市防控任务依然艰巨紧迫。为充分发挥“哨点”监测作用,切实做到多点触发、预警灵敏,广泛发动群众参与疫情防控,积极营造全市群防群治浓厚氛围,进一步织密筑牢“外防输入”防线,全力保障全市广大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经市疫情联防联控指挥部研究,决定对举报疫情防控违规行为实行奖励,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举报内容及奖励标准
(一)举报对象:违反疫情防控规定的个人
举报内容:
1、近7天内从中高风险地区及其所在县(市、区)、其他出现阳性病例的县(市、区)、以及重点风险地区来铜返铜,本人未提前3天向目的地所在村(社区)报备,且落地后未第一时间纳入管控的人员。
2、在居家隔离(健康监测)期间,未严格执行管控措施,私自外出活动的人员。
3、得知其为密接、次密接者,未在第一时间按规定向所在村(社区)报备和配合落实管控措施的人员。
4、明知自己健康码异常,不主动报备,仍出入公共场所或参加聚集性活动的人员。
5、未提前报备,违规办酒席5桌以上(总人数超过50人)的人员。
6、营运车辆在辖区高速公路(停车区)甩客,让乘车人员翻越高速公路隔离设施或由本地车辆接送出高速公路等非法转运、逃避疫情防控卡点检疫等违法行为。
7、7天内途经、到达过疫情发生地或中高风险地区所在县(市、区)的货运车辆及司乘人员,谎报、瞒报以及不主动如实报备,不配合执行管控政策,未执行落地核酸检测、闭环管理,以及接收企业(货主)不如实登记报备相关基础信息的。
8、对重点人群不按规定频次参加核酸检测、普通居民及机关企事业单位干部职工无故不参加全员核酸检测,或伪造、使用他人核酸检测报告等扰乱疫情防控秩序的违法行为。
(二)举报对象:违反疫情防控规定的单位和场所
举报内容:
1、未严格落实场所码扫码、查验的。
2、发现健康码为“红码”、“黄码”人员,不上报的。
3、违规举办商业演出、促销活动等,造成人员大规模聚集的。
4、养老机构、托养中心等要求封闭管理的场所,人员违规进出的。
(三)奖励标准:举报人提供举报线索,经核实确认后,每次奖励100元,由各区县指挥部负责发放。
二、举报方式
举报人可拨打电话进行举报。为便于调查和实施奖励,举报人应提供被举报人的相关信息。被举报对象是个人的,应详细说明被举报对象的姓名、身份、现详细居住地址及违规事实;被举报对象是单位或场所的,应详细说明其名称、地址及违规事实。
举报电话:
耀州区 6285626 王益区 2397806 印台区 4180405 宜君县 5286354 新区 3197257
三、有关情况说明
1、同一线索涉及多人举报的,只奖励首个举报人。
2、为便于核实相关信息和实施奖励,举报人需实名举报。相关工作人员对举报人的个人信息(姓名、身份证号、电话、住址等)必须严格保密,擅自泄漏举报人信息的,依法依纪追究责任。
3、举报线索符合奖励标准的,由各区县疫情联防联控指挥部通知举报人领取奖励。匿名举报视为放弃奖励。
4、举报人对受理举报情况有异议的,可通过市疫情联防联控指挥部办公室设立的监督电话反映。
5、受理后的举报线索经有关部门查证属实、且属于各级疫情防控部门尚未掌握的,再予以奖励。
6、线索涉及的当事人及其家属主动提供信息线索是应尽的防疫义务,不纳入奖励范围,亦不得以此为由申请奖励。
7、经群众举报查实的人员,集中隔离、核酸检测等各项费用自理,并根据违规违法情况严肃追究相关法律责任。
8、对故意隐瞒旅居史导致疫情传播或造成不良后果的,依法追究相关法律责任。
9、举报人要对提供线索的真实性负责,不得捏造、歪曲事实,不得诬告、陷害他人,对恶意举报、诬陷他人、扰乱疫情防控工作秩序的,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抗击疫情,人人有责。希望广大居民一如既往地支持配合我市疫情防控工作,坚决克服麻痹思想和侥幸心理,积极行动起来,主动提供线索,齐心协力、众志成城,切实巩固来之不易的疫情防控成果。
本通告自发布之日起施行。上级疫情防控政策有调整的,本通告自行废止。其它未尽事宜,由市疫情指挥部办公室负责解释说明。
当前,国内疫情形势依然严峻复杂,地区之间交叉输入影响明显,疫情传播风险持续加大,我市防控任务依然艰巨紧迫。为充分发挥“哨点”监测作用,切实做到多点触发、预警灵敏,广泛发动群众参与疫情防控,积极营造全市群防群治浓厚氛围,进一步织密筑牢“外防输入”防线,全力保障全市广大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经市疫情联防联控指挥部研究,决定对举报疫情防控违规行为实行奖励,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举报内容及奖励标准
(一)举报对象:违反疫情防控规定的个人
举报内容:
1、近7天内从中高风险地区及其所在县(市、区)、其他出现阳性病例的县(市、区)、以及重点风险地区来铜返铜,本人未提前3天向目的地所在村(社区)报备,且落地后未第一时间纳入管控的人员。
2、在居家隔离(健康监测)期间,未严格执行管控措施,私自外出活动的人员。
3、得知其为密接、次密接者,未在第一时间按规定向所在村(社区)报备和配合落实管控措施的人员。
4、明知自己健康码异常,不主动报备,仍出入公共场所或参加聚集性活动的人员。
5、未提前报备,违规办酒席5桌以上(总人数超过50人)的人员。
6、营运车辆在辖区高速公路(停车区)甩客,让乘车人员翻越高速公路隔离设施或由本地车辆接送出高速公路等非法转运、逃避疫情防控卡点检疫等违法行为。
7、7天内途经、到达过疫情发生地或中高风险地区所在县(市、区)的货运车辆及司乘人员,谎报、瞒报以及不主动如实报备,不配合执行管控政策,未执行落地核酸检测、闭环管理,以及接收企业(货主)不如实登记报备相关基础信息的。
8、对重点人群不按规定频次参加核酸检测、普通居民及机关企事业单位干部职工无故不参加全员核酸检测,或伪造、使用他人核酸检测报告等扰乱疫情防控秩序的违法行为。
(二)举报对象:违反疫情防控规定的单位和场所
举报内容:
1、未严格落实场所码扫码、查验的。
2、发现健康码为“红码”、“黄码”人员,不上报的。
3、违规举办商业演出、促销活动等,造成人员大规模聚集的。
4、养老机构、托养中心等要求封闭管理的场所,人员违规进出的。
(三)奖励标准:举报人提供举报线索,经核实确认后,每次奖励100元,由各区县指挥部负责发放。
二、举报方式
举报人可拨打电话进行举报。为便于调查和实施奖励,举报人应提供被举报人的相关信息。被举报对象是个人的,应详细说明被举报对象的姓名、身份、现详细居住地址及违规事实;被举报对象是单位或场所的,应详细说明其名称、地址及违规事实。
举报电话:
耀州区 6285626 王益区 2397806 印台区 4180405 宜君县 5286354 新区 3197257
三、有关情况说明
1、同一线索涉及多人举报的,只奖励首个举报人。
2、为便于核实相关信息和实施奖励,举报人需实名举报。相关工作人员对举报人的个人信息(姓名、身份证号、电话、住址等)必须严格保密,擅自泄漏举报人信息的,依法依纪追究责任。
3、举报线索符合奖励标准的,由各区县疫情联防联控指挥部通知举报人领取奖励。匿名举报视为放弃奖励。
4、举报人对受理举报情况有异议的,可通过市疫情联防联控指挥部办公室设立的监督电话反映。
5、受理后的举报线索经有关部门查证属实、且属于各级疫情防控部门尚未掌握的,再予以奖励。
6、线索涉及的当事人及其家属主动提供信息线索是应尽的防疫义务,不纳入奖励范围,亦不得以此为由申请奖励。
7、经群众举报查实的人员,集中隔离、核酸检测等各项费用自理,并根据违规违法情况严肃追究相关法律责任。
8、对故意隐瞒旅居史导致疫情传播或造成不良后果的,依法追究相关法律责任。
9、举报人要对提供线索的真实性负责,不得捏造、歪曲事实,不得诬告、陷害他人,对恶意举报、诬陷他人、扰乱疫情防控工作秩序的,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抗击疫情,人人有责。希望广大居民一如既往地支持配合我市疫情防控工作,坚决克服麻痹思想和侥幸心理,积极行动起来,主动提供线索,齐心协力、众志成城,切实巩固来之不易的疫情防控成果。
本通告自发布之日起施行。上级疫情防控政策有调整的,本通告自行废止。其它未尽事宜,由市疫情指挥部办公室负责解释说明。
铜川市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
联防联控指挥部办公室
2022年10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