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里镇党委:
县委常委会2021年10月26日研究决定:
朱秋菊同志任中共宜君县五里镇委员会委员、副书记。
挂职期限自2021年10月起,为期1年,挂职期满挂任职务自行免除,不再另行发文。
特此通知
中共宜君县委
2021年11月3日
抄送:陕西省委直属机关工委
中共宜君县委办公室 2021年11月3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