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保障全县参加城乡居民及职工医疗保险的人员在异地感染新型冠状病毒肺炎后能及时就医治疗,按照县医保局安排,经县医保中心研究,将采取临时备案措施。自2020年1月29日起,凡参加宜君县城乡居民及职工医保在异地感染新型冠状病毒肺炎就医治疗的,均可采取电话备案。
备案电话:0919-817292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