白水县坚持把干部任前档案审核作为干部选拔任用的必经程序和重要环节,坚持严格依规、从严从细、双重审核、注重实效的原则,严防干部“带病提拔”,不断提升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科学化、规范化水平。
严格依规,确保审核责任到人。严格执行新修订的《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和《干部人事档案工作条例》,坚持干部人事档案“凡提必审”。按照“谁管理、谁把关,谁考察、谁审核,谁签字、谁负责”的原则,层层靠实审核责任,在考察对象确定后,及时对考察对象的档案进行详细审核,并由档案审核人及有关负责人签字确认,使任前审核落实到位、责任到人、有据可查。对因干部人事档案任前审核不实而造成选人用人失察失误的,视情节追究相关责任人责任,切实筑牢干部人事档案“凡提必审”责任防线。
从严从细,认真做好内容审查。坚持以“三龄两历一身份”为重点严查任职资格条件,主要查看干部的年龄、学历、政治面貌、转正定级时间、身份、任职经历等是否符合拟任职务所要求的资格条件,有无处分影响期和年度考核结果等影响干部选拔任用的重要情况。同时,结合干部人事档案专项审核结论,认真审核档案材料的真实性和完整性,特别对结论性的材料、过程性关键材料进行严格审核。
双重审核,提高档案审核精度。坚持在“动议环节”和“考察环节”做到干部人事档案双重审核,切实提高档案审核准确性,确保“凡提必审”落实到位。重点审核任职资格条件、受处分情况等,确保人选符合提拔任用资格条件。在考察环节,按要求填写《干部人事档案任前审核表》,如实填写简历信息与对应的档案材料记载是否一致,干部身份信息是否有相应的档案材料,以及审核过程中发现的问题,确保程序公平公正、人选干净可靠。
注重实效,强化审核结果运用。根据档案审核结果,对拟提拔任用干部的“三龄两历一身份”及其他情况记载一致、认定无误的,进入正常的干部任免程序。对发现档案材料和信息涉嫌涂改、造假的立即查核,未核实前一律暂缓考察并停止任职程序;对档案重要材料缺失的,一律终止考察选任程序,待补充齐全后再行研究;对干部身份明显存疑的,列入限制提拔或重用范围,并依纪依规作出处理,严防因档案审核不严出现干部“带病提拔”的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