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君县始终把“三项机制”贯彻于干部工作实践的始终,充分发挥“机制”的导向引领作用,全面贯彻“一遵循两服务”、“两公一程序”,进一步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做实做细,为干部工作凝聚力量,为追赶超越提供保障。
定标准树导向。“三项机制”实行以来,宜君县努力营造“个人埋头苦干、业绩群众公认、进步组织关心”的良好氛围,在干部选用中遵循《干部选拔任用条例》,切实按照好干部标准,真正将单位推荐、个人实绩、组织考核作为干部升降去留的主要依据,形成正导向、发挥正能量。坚持立足岗位选干部,敢为事业用人才,充分结合干部队伍建设实际和干部个人年龄、学历、工作经历、特点特长选干部配班子,努力协调好岗位和干部这两个因素,为每个岗位配备最合适的干部,达到人岗相适、人尽其才、才尽其用。乡镇换届中,精心选拔、精准选配,共有24名35岁以下优秀年轻干部、2名党外干部、13名女干部、17名“三类人员”选配进班子,对因年龄、身体原因不适合继续提名的干部坚持不再提名,树立了正确的选人用人风向标,突出优进劣退,激发了干部干事创业活力,实现了良性竞争。
深研判细分析。为进一步摸清底细、对症下药,宜君县坚持用“大数据”思维选用和管理干部,全面掌握干部日常表现,重点了解干部八小时内外表现,充分发挥《宜君县单位党组织和领导干部个人向县委推荐提名干部暂行办法》作用,重视单位党组织推荐意见,广泛听取纪检、计生、综治、信访等方面意见,注重工作实绩和群众评价,采取“一谋二听三测四谈五比六核七析”工作法,发挥领导班子综合研判作用,对一些慢作为的干部采取提醒、函询、诫勉等组织措施进行教育引导;对不适宜担任现职的领导干部多方位摸底排查,进行换岗性、结构性、调整性交流,不断疏通下的渠道,优化从政环境。
严程序强监督。为让“上”的干部群众公认、“下”的干部心服口服,宜君县不断严格干部选用程序,全面贯彻四项监督制度、“四个凡提必”要求,始终做到“六个坚持”,即坚持廉政考试制度、坚持任前公示制度、坚持廉政谈话制度、坚持提醒谈话制度、坚持任前档案审核制度、坚持重大事项报告制度。在票决干部、廉政考试、干部考察等环节中,邀请县纪委和“两代表一委员”进行监督,让广大干部群众参与到干部选拔过程中来,真正落实了干部群众对选人用人的知情权、参与权、选择权和监督权,变“封闭式”用人为“开放式”用人。同时,进一步畅通群众举报渠道, “12380”举报受理平台24小时开通并实行专人值守,建立了快速查核机制,全程监督、全方位体检,谨防“带病提拔”和“带病上岗”,提高了选人用人决策的准确性,增强了选人用人透明度,不断打造出阳光的用人生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