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乡镇、街道党委,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综合服务中心,县委及县级国家机关各工作部门、直属机构,各人民团体,中省驻宜各单位,县科技工业园区管委会:
为深入贯彻落实《宜君县深化人才发展体制机制改革的实施意见》(君发〔2016〕9号)和《宜君县关于进一步激发人才创新创造创业活力的若干措施》(君办发〔2017〕24号)文件精神,培养选拔一批在各行业领域能够发挥示范引领作用的领军人才,进一步发挥领军人才的标杆、导向和引领作用,为打赢全县脱贫攻坚战及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快速发展提供人才支撑和智力保障,现就开展首届“宜君英才”评选活动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目的意义
开展首届“宜君英才”评选活动是贯彻落实《宜君县深化人才发展体制机制改革的实施意见》、《宜君县关于进一步激发人才创新创造创业活力的若干措施》的重要举措,其核心是在各行业领域打造具有示范引领作用的领军人才,以此带动各类人才创新创造创业,激发人才工作活力,努力营造“尊重知识、尊重劳动、尊重人才、尊重创造”的良好氛围,不断提升人才服务经济社会发展的水平。
二、评选范围和对象
在我县各行业、各领域包括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和社会组织中,在经济建设和社会各项事业一线做出重大贡献和取得突出业绩的优秀人才。
历届铜川市管拔尖人才不在参评范围内。
三、评选名额
本次共评选各类人才10名。分配比例为:专业技术人才3名,乡土人才3名,企业经营管理人才1名,社会工作人才1名,民族民间传统文化人才1名,时代乡贤1名。
专业技术人才评选教育系统除外。
四、评选条件
“宜君英才”需具有较高的政治觉悟、良好的职业道德和社会公德,遵守党纪国法,本人无违法乱纪“一票否决”的行为。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解放思想,求真务实,爱岗敬业,开拓创新,积极奉献,工作业绩或社会贡献在行业领域能够起到示范带动作用,得到主管部门、同行或社会认可。
除具备以上基本条件外,还须符合下列条件:
(一)专业技术(包括高技能)人才:具有大学本科及以上文化程度,中级及以上职称,个人专业技术、技能水平在全县同行业具有较好声誉,近3年曾获市委、市政府及以上表彰奖励的先进个人、劳模、先进工作者或在市级以上各类技能竞赛中取得名次的专家、行业优秀人才。
(二)乡土人才:具有一定科学文化知识或一技之长,主动运用和推广先进的科学技术,在发展农民专业合作组织、领办和创办中小企业及经济实体,或在农副产品生产、加工、营销等生产经营活动中取得显著经济和社会效益,对帮助带领农民脱贫致富成效突出和发展农村经济做出重大贡献,或在县境内从事农业生产经营活动,懂技术、善经营、会管理的“土专家”和“田秀才”,在当地口碑好,干部群众认可度高。
(三)企业经营管理人才:所在企业具有较强的竞争力,无重大安全、质量责任事故及环境污染事故发生,近3年企业利润持续增长,税收增加,上缴税金在全县排名靠前的或所领导管理的企业在解决就业、参与社会公益活动等方面做出突出贡献,本人工作业绩突出,为企业发展作出突出贡献,获得县级(党委、政府)及以上荣誉称号的。
(四)社会工作人才:热心社会工作事业,拥有良好的专业知识和业务技能,在社会福利、社会救助、社会慈善、残障康复、优抚安置、青少年服务、司法矫治等社会服务机构中或创办参与志愿服务团体,业绩突出,且从事社会工作服务3年以上,受到县级及市级行业部门表彰奖励的,或在相关技能竞赛中取得优异成绩的。
(五)民族民间传统文化人才:熟悉和掌握传统文化技艺,并热衷于带徒授艺,对传承和弘扬民族民间传统文化方面做出较大贡献,其作品或成果在县内外有重大影响,懂市场、善经营、会管理,具有较强的代表性、示范性、在群众中有一定的公认度和影响力。
(六)时代乡贤:积极投身于本地经济社会发展,运用自身的专长技艺、资金财富、信息资源、人脉关系,加快推进乡村振兴建设;宣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参与公共事务管理、助力乡村教育、科技、卫生等社会事业发展;推动移风易俗,带头开展立家规、传家训、扬家风等活动;善于运用法律知识、社会阅历等调处家庭矛盾、化解邻里纠纷,为促进农村和谐稳定作出贡献。
五、评选程序
首届“宜君英才”评选活动,在县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领导下,由县委人才办负责组织实施。专业技术(包括高技能)人才由县人社局牵头,组织卫计、农、林、水务、文广新局、总工会等相关部门推荐;乡土人才由县农业局、林业局、水务局、卫计局、文广新局等单位牵头,组织各乡镇、街道办、综合服务中心及相关单位推荐;企业经营管理人才由县经贸局牵头,组织市场监管局、中小企业局等相关部门及企事业单位、非公经济组织推荐;社会工作人才由县民政局牵头,组织相关单位推荐;民族民间传统文化人才由县文广新局牵头,组织相关单位推荐;时代乡贤由县委办、县政府办牵头,组织相关单位推荐。
评选工作按照动员部署、组织推荐、网络投票、结果评定、表彰奖励等程序进行。
(一)动员部署(2018年5月28日—6月3日)。县委人
才办对评选工作进行安排,通过宜君政府网、宜君党建网等媒体在全县范围内进行宣传发动,相关责任单位成立组织机构,做好宣传动员部署安排工作。
(二)组织推荐(2018年6月4日—6月10日)。各部门、各单位采取组织推荐和个人自荐相结合的方式,自下而上逐级确定拟推荐人选。各牵头单位对推荐材料进行初审,按照多于推荐人选1—2名的差额提出本部门(本系统)拟推荐人选,并进行公示,在规定时间内报县委人才办(县委楼103室)。
(三)网络投票(2018年6月11日-6月17日)。县委人才办对上报人选进行资格审查,征求计生、综治、纪检、安监、环保等涉及“一票否决”的主管部门意见,对符合条件的推荐人选在宜君发布、宜君党建微平台进行公开投票。
(四)结果评定(2018年6月18日-6月24日)。组织召开县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会议,根据投票结果,对推荐人选进行联评,提出拟表彰人选,报县委人才领导小组审议,并及时对审议结果名单进行公示,公示无异议后报县委、县政府研究确定。
(五)表彰奖励(2018年6月25日-6月30日)。举行颁奖大会,对评选出的各类人才由县委、县政府进行表彰,颁发荣誉证书,授予首届“宜君英才”称号,并给予一次性奖励5000元。
六、几点要求
(一)高度重视。开展首届“宜君英才”评选活动,是我县加强人才队伍建设、激发人才工作活力的一项重要活动,全县各乡镇、各部门要高度重视,广泛做好宣传动员工作,确保各类人才积极参与。各牵头单位要切实担负起责任,精心组织,综合协调,确保评选工作顺利进行。
(二)严格标准程序。各牵头单位要认真对照评选标准,严格把关,坚持注重品德、实绩和贡献原则,切实做到好中选优,真正把在生产和经济社会一线,在基层和县域支柱产业中做出突出贡献的各类优秀人才评选出来。凡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取消申报对象评选资格,今后不再受理其评选申报;已取得荣誉称号的,取消其荣誉称号及奖励,并向社会通报。每人只能申报一类人才荣誉称号,不得多头申报或重复申报。
(三)营造氛围。各单位、各部门要采取各种有效形式,宣传“宜君英才”评选活动及优秀人才的先进事迹,在全县营造尊重知识、尊重劳动、尊重人才、集聚人才促发展的良好氛围。
各牵头单位向县委人才办报送推荐人选时,须提供以下资料:
1.《宜君县首届“宜君英才”评选申报表》每人一式3份;
2.《宜君县首届“宜君英才”推荐人选汇总表》1份;
3.附件材料一套,单独装订成册,编写目录。主要包括推荐人选的个人事迹材料(2000字左右)、事迹简介(150字以内)、职业资格证书、身份证、学历证书、主要技术成果、获奖、效益证明复印件等佐证材料,2寸近期彩色照片两张(红底)及电子照片。推荐上报结果需正式文件呈送。
4.拟表彰的各类人才要提交个人事迹制作的幻灯片(具体要求另行通知)。
联系电话:0919-5283323。
附件:1.宜君县首届“宜君英才”评选申报表 2.宜君县首届“宜君英才”推荐人选汇总表
中共宜君县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借章)
2018年5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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