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 共 宜 君 县 委 组 织 部
宜君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关于从严管理干部工作的通知
为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认真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要求,切实提高从严管理干部水平,建设一支高素质专业化干部队伍。现就从严管理干部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目的意义
结合“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和作风大提升活动,突出政治标准,使干部能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和“四个自信”要求,执行“六大纪律”规定,打造一支政治过硬、本领过硬的干部队伍,为全面打赢脱贫攻坚战提供坚强的组织保障和人才支撑。
二、主要措施
(一)严格干部考核管理。主要依据《宜君县年度目标责任考核办法》《宜君县公务员日常考核办法(试行)》的通知(君办发〔2016〕26号)及相关文件规定。日常考核由各单位自行组织实施,对干部职工实行红、蓝本《学习工作纪实》,党员干部填写红本、非党干部填写蓝本,对退出领导岗位的干部和借调人员一并纳入管理范围,《学习工作纪实》一周一填写,单位领导审签。
(二)严格干部调动(借调)、考录(遴选)。干部调动(借调)和考录(遴选)必须符合相关政策要求,由干部所在单位审核,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分别由组织、人社部门对办理调动(借调)和考录(遴选)人员进行核实备案。各单位在干部管理中,要突出人文关怀,关心那些甘于奉献、默默无闻的干部,为其提供生活便利、成长舞台,用政策管人、用感情留人,鼓励各类人才扎根宜君、服务基层。
(三)严格干部请销假制度。科级领导干部按照《关于进一步严格会议审批和领导干部请销假制度的通知》(君办字〔2014〕45号)文件精神执行;科员及以下人员参照执行,由各单位审批备案。
(四)严格领导干部在企业和社会团体兼职。领导干部企业兼职参照《关于进一步规范党政领导干部在企业兼职(任职)问题的意见》(中组发〔2013〕18号)规定的“企业兼职(任职)”意见执行;社会团体兼职参照《关于清理规范党政机关领导干部兼任社会团体领导职务的通知》(陕民发〔2014〕2号)及中省有关规定执行,对未按规定程序批准兼职的领导干部,一经发现从严处理。
(五)加强干部“八小时之外”监督管理。各单位党组织要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和属地管理原则,对干部“八小时之外”的行为表现进行监督。定期对干部“八小时之外”的行为表现进行分析研判,及时对有苗头性倾向性问题的干部提醒预警,防止小毛病演变成大问题。
三、几点要求
(一)各单位党组织要自觉肩负起抓班子、带队伍的职责,夯实从严管理干部的政治责任,做到守土有责、守土尽责。单位领导干部特别是一把手要切实履行好从严管理干部的职责,以身作则,敢抓敢管,在大是大非问题上不搞变通,在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上不讲条件,对违反党的原则的人和事不留情面,对工作不力和作风不正的干部不姑息迁就,对出了问题的干部不包庇袒护,并严格要求和管理好配偶子女、身边工作人员。
(二)县纪委、县委组织部、县人社局要成立联合检查组,定期和不定期开展督导检查,实行督导检查问题通报制度,对检查中发现的人和事,汇总上报并予以全县范围通报,问题严重的按照有关程序移交县纪委、监委办理。
中共宜君县纪律检查委员会 中共宜君县委组织部 宜君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8年2月23日
中共宜君县委组织部 2018年2月23日印发